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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产地证填单避坑指南
2025-10-24
做报关这么多年,混装货物的原产地证填单绝对是高频踩雷点!不少同行和客户都栽在包装标注和件数填写上,证书被打回重办,不仅耽误清关,还可能产生滞港费,损失不小。今天就把这套经过无数次实操验证的填单规范分享出来,帮大家精准避坑!
只要货物存在混装情况,就必须采用 “前序非常规 + 最后常规” 的填写逻辑,且总件数必须进行双重标注,这是海关审核的重点,缺一不可!
前序货物:全标非常规包装,件数坚决不写!
除了最后一项货物,其他所有的货物,统一标注为【非常规包装】。在货物描述栏里,只写品名、规格、材质等核心信息,不能出现任何包装类型(比如托盘、纸箱)和具体件数!
最后一项货物:常规包装,总件数写清楚!
最后一项货物必须标注为【常规包装】,这是承载总件数的关键:
货物描述的开头部分,依然不写包装和件数;
必须在该货物描述的末尾,明确标注所有混装货物的总包装和总件数,格式不能乱!
表头特殊条款:再补一遍总件数,双重保险!
这步是灵魂操作!一定要在原产地证表头的 “特殊条款” 栏里,再单独写一次总包装件数,和最后一项货物的标注保持完全一致,避免海关审核时遗漏。
总件数标准格式(直接套用,零出错!)
多种包装(比如 7 个托盘 + 1 个箱子):
PACKING: TOTAL EIGHT (8) PACKAGES (7 PALLETS + 1 BOX) ONLY
单一包装(比如 10 个纸箱):
PACKING: TOTAL TEN (10) CARTONS ONLY
掌握了这套混装货物的填单逻辑,就能大大提高原产地证的审核通过率,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其实报关工作就是这样,细节决定成败,一个小小的标注错误都可能影响整个流程的顺畅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