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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社会救助标准连续17年提高 困难群众总数逐年下降
2019-05-06
《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》于5月1日起实施。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介绍,“十三五”以来,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为7.1%,低保标准年均增幅则为8.8%——上海低保调标的底线要求是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高于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”。
2003年以来,上海的救助标准不断调整提高,困难群众总数则逐年下降,这两条不同走势的曲线令人欣慰。
救助对象少了,支出的钱却多了
社会救助是一项托底性社会制度,每年4月,上海都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、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、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标准,调标的依据包括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、年度物价水平、工资收入等因素。今年4月刚刚进行的调标已是第23次,以低保为例,救助标准从去年每人每月1070元提高到了1160元,增幅为8.41%。
自2003年至今,上海的社会救助标准不断调整,曲线总体呈现上扬趋势。与之相应的是全市困难群众数量逐年下降——2017年、2018年年初,全市民政部门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总数分别为20.45万人、19.49万人,今年年初数据继续降低至19.25万人。“基本生活救助对象”主要指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因病支出型生活救助家庭,2017年上海共为他们支出救助资金25.2亿元,2018年为27.7亿元。
“为什么人少了钱多了?因为救助水平提高了。上海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较高,除社会救助外的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政策都比较健全,像养老金、最低工资等标准基本每年都与低保同时调整。”朱勤皓说,未来上海的低保标准还将继续调整,当然具体需要根据经济发展、居民收入、财力情况量力而行、尽力而为,但有一条底线是确定的,那就是上海在民政事业“十三五”规划中明确提出的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高于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”。到明年“十三五”时期末,这个目标一定能实现。